索 引 号:00529495X/2017-001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16 | 发布日期:2017-04-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
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体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与著作权、文物、旅游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博物馆、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全县文化事业建设和发展,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发展,组织实施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乡镇文化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
5、负责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负责古籍保护整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普及工作。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服务科)、文化艺术科、新闻出版科、旅游科、纪检监察室、法治信访科6个正股级科室。
下属单位:中牟县人民文化馆、中牟县图书馆、中牟县文物保护管理所、中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中牟县演艺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93人;在职职工100人,离退休人员26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83万元(财政拨款42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49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万元,项目支出4001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40240436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541000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万元;项目支出4001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市级精神文明奖33.84万元,主要内容:我单位被评为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请金额:33.84万元,所申请资金主要实施内容:用于对干部职工发放市级精神文明奖,每人每月300元,共发放94人,项目申请依据:郑文〔2016〕31号《关于命名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社区 村镇)和撤销部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
资金测算:每人每年发放精神文明奖3600元,全局在职职工94人,共计338400元。
2、2017年文化服务体系建设380万元,《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豫财科【2016】214号)。
资金测算:此项目为上级补贴资金,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80万元。
3、2017年城市社区文化中心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5万元,上级补贴资金。《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的通知》(豫财科【2016】223号)。
资金测算:此项目为上级补助资金,下达资金15万元。
4、2017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8.5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科【2016】222号)。
资金测算:上级补贴资金,中央省级共补贴58.5万元。
5、图书馆升级创建经费185万元,更新图书、更好的服务读者,所申请资金主要实施内容:选择质优价廉的图书更新补充到图书馆内,为达标二极管,对图书馆进行装修和省级创建。
资金测算:装修费用100万元,购置办公家具25万元,购置图书60万元。
6、演艺中心搬迁59.48万元,主要用于演艺中心搬迁装修费用。
资金测算:根据评审,预算控制价为59.48万元。
7、两馆免费开放资金县级配套57.6万元,主要内容:提高中牟人民文化素养、创造良好中牟文化环境,申请金额41万元,所申请资金主要实施内容:保障年内两馆免费对外开放,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项目申请依据:财政部财教〔2011〕31号规定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负担50%;豫财教〔2013〕321号。
资金测算: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各1个,每个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共20万,14个乡镇每个县级配套资金1.5万元,共计21万元,合计41万元。
8、基层文化管理员补助费117.84万元,主要内容: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财政补助的文化管理员,申请金额:117.84万元,所申请资金主要实施内容:为文化管理员发放补助,农村文化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社区文化管理员的报酬每月不低于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项目申请依据:郑政〔2014〕45号县财政把基层文化管理补贴列入财政预算。
资金测算:农村文化管理员274人,每人每年3600元,共986400元;社区文化管理员10人,每人每年19200元,共1920000元。
9、舞台艺术进乡村专项资金县级配套39.84万元,主要内容:由中牟县演艺中心对各乡镇进行演出,文化局进行监督,申请金额39.84万元,项目申请依据;根据郑财预〔2015〕197号文件要求舞台艺术进乡村演出补贴县级配套资金36万元、豫财教〔2015〕10号文件要求舞台艺术送农民演出补贴县级配套资金3.84万元。
资金测算:舞台艺术进乡村演出120场,每场3000元,共36万元;舞台艺术送农民县级配套16场,每场2400元,共3.84万元。
10、送戏下乡经费166.5万元,主要内容:根据2017年度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目标要求,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年内完成333场文艺送戏下乡活动,项目申请依据:根据2016年度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目标要求。
资金测算:送戏下乡演出273场,每场经费5000元,共1365000元,广场舞台演出60场,每场经费5000元,共300000元。
11、“戏曲进校园”经费23万元。为传承弘扬戏曲文化精粹,培育学生戏曲素养,推动戏曲遗产保护,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宣文【2016】72号)文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第19条关于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资金测算:全年安排“戏曲进校园”46场,每场经费5000元,共计23000元。
12、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350万元。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综合水平,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2017】12号)文件,将此项目列入年初预算,由各乡镇按照计划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17年预算3500000元。
资金测算:乡镇文化服务中心30万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20万元,村级文化鼓舞中心5万元,2017年预计建成6各乡镇文化服务中心,8个社区,2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共计350万元。
13、“双优”“双带”文化惠民工程演出经费700万元。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养,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坚定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信心,为建设都市型田园城市提供文化支撑,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双优”“双带”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牟办文【2017】13号)文件,要求“2017年全覆盖,2018年再提升,2019年成规模”,2017年投入7000000元用于252场演出费用。
资金测算:计划用于支付演员劳务费270万,购买服装65万,其他交通费40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万,专用设备购置300万。
14、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县级配套63.6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为各村配置所需专用材料,进行培训和比赛,设置农村专项管理员,申请金额:40.65万元,所申请资金主要实施内容:根据豫财教〔2013〕43号、豫财教〔2014〕277号文件规定。
资金测算:县级负担15%,按照274个村计算,我县配套资金为40.65万元。
15、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35.76万元。上级补贴资金
16、文化执法大队经费207万元。主要内容:保障文化执法大队人员经费、工资、三金等支出。
资金测算: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7万元,执法队人员经费13.65万元。
17、扫黄打非经费12万元。主要内容:维护文化市场安定与繁荣,清理文化糟粕,净化中牟文化环境,申请金额:25万元,所申请资金主要实施内容:发放人员工资、办公费、宣传费、差旅费、维修费等,项目申请依据:牟办文〔2014〕50号;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工作措施第四条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扫黄打非”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资金测算:主要用于扫黄打非工作的办公费2万,印刷费2万,维护费4万,其他交通费2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
1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120万元。所申请资金主要实施内容:做好我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展览活动,项目申请依据豫文社〔2004〕36号文件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资金测算: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万,办公费10万,印刷费50万,差旅费5万,培训费18万,劳务费15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万。
19、广场文化固定舞台123万元。项目主要用于购买广场文化演出所需的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
资金测算:根据评审,预算控制价为123万元。
20、王在之故居保护维修经费48万元。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资金测算:根据评审,招标预算控制价为48万元。
21、文物勘探经费180万元。由文物所组织对勘探工人进行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单位进行文物勘探、保证文物不受破坏。
资金测算:2016年8-12月文物勘探费用为180万元。
22、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6.33万元。
23、201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3万元。
24、四牟园博物馆非遗馆装修135万元。此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对博物馆和非遗馆进行装修,保证博物馆和非遗馆的顺利开馆。
资金测算:根据中标价格,2017年需向施工方支付135万元。
25、非遗馆、博物馆布展经费103万元。为非遗馆、博物馆的布展提供设计和装修,对展厅进行整体设计和规划,以达到最佳的展出效果。
资金测算:设计费用18万元,布展施工费用85万元。
26、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为进一步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中牟新的战略支柱产业,以全域旅游发展带动中牟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实现三大产业融合发展,开创中牟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所申请资金主要实施内容: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扶持乡村旅游、厕所新建改扩建补助、景区宾馆旅行社标准化、扶持重大旅游项目、旅游执法等,项目申请依据:根据牟政〔2016〕9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资金投入和金融支持,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资金测算:加大资金投入和金融支持,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7、招聘专业人员工资120万元。主要内容:以人事代理的模式招收文物、艺术、旅游等专业人员40名(目前以招聘20名),所申请资金主要实施内容:为招聘专业人员发放工资,每人每年工资及“五险一金”约5万元,项目申请依据:牟文广旅字〔2016〕1号《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申请增加财政预算的报告》中关于增加专业人员工资费用200万元的请示报告。
资金测算:每人工资及三金约6万元,20人,共计1200000元。
28、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134.1万元。用于支付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劳务费。
资金测算:根据招标中标价格,2017年需支付134.1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4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083万元。增加原因:增加“双优”“双带”文化惠民演出经费700万元,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350万元,文化执法大队转为财政全供增加207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增加100万元,图书馆升级创建增加155万元,增加基层文化管理员补助117万元,“戏曲进校园”经费2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8.24万元,减少原因为切实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及会议费用。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604389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318500元,福利费11088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75000元。福利费增加3.4万元,原因为工资增加,福利费提取数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9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1.7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台式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400个,共计200万元;
2.激光打印机,单价0.3万元,数量20个,共计6万元;
3.演艺中心装修,单价59.84万元,数量1个,共计59.84万元;
4、办公桌椅、书柜,单价0.85万元,数量20个,共计17万元;
5、立式空调,单价1万元,数量48个,共计48万元;
6、激光打印机,单价0.29万元,数量48个,共计14万元;
7、图书资料,单价0.003万元,数量20000个,共计60万元;
8、办公桌椅,单价0.5万元,数量240个,共计120万元;
9、王在之故居维修保护,单价48万元,数量1个,共计48万元;
10、3200流明投影仪,单价0.6万元,数量5个,共计3万元;
11、激光打印机,单价0.4万元,数量5个,共计2万元;
12、办公桌椅,单价0.4万元,数量5个,共计2万元;
13、LED电视,单价0.4万元,数量20个,共计8万元;
14、广场固定舞台,单价123.54万元,数量1个,共计123.54万元;
15、图书馆升级改造,单价100万元,数量1个,共计100万元;
16、激光打印机,单价0.6万元,数量5个,共计3万元;
17、柜式空调,单价0.8万元,数量20个,共计16万元;
18、非遗、博物馆布展,单价85万元,数量1个,共计85万元;
19、3200流明投影仪,单价0.43万元,数量20个,共计8.6686万元;
20、3200流明投影仪,单价0.5万元,数量16个,共计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