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51265/2017-00038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情况/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上街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 |
文 号:上政改办文〔2017〕4号 | 成文日期:2017-04-14 | 发布日期:2017-04-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务办及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迎接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督查考核组进驻我区考核,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行政处罚系统推广运行,完成创建郑州市“五单一网”制度改革示范区验收工作,需对全区各行政处罚单位中涉及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梳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报单位范围
全区所有涉及行政处罚权单位,详见附件1。
二、上报要求
(一)格式要求
各单位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填报表》(详见附件2)的格式要求进行填写(表格示例及填报说明见附件3),将填写后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需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区五单一网工作组办公室,电子邮箱:qingdanbianzhizu@163.com.
(二)内容要求
由于此次填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工作专业性强,建议各单位及时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获取最新版的自由裁量权标准,确保本单位自由裁量权标准精准、全面。
(三)时间要求
4月21日(周五)下午17:00前报送完毕。
三、其他要求
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对接,确保按时上报。同时,对此次工作推动迟缓、逾期不报的单位,区审改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国务院督查组检查该项工作时,由此单位汇报并负责迎检。
联系人: 何颂 杨 佳 张已辉
电 话: 56508057
邮 箱: qingdanbianzhizu@163.com.
附 件:1.全区需上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单位名单
2.行政处罚裁量权填报表
3.行政处罚裁量权填报表(示例)及填表说明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