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航展期间固废、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652/2017-00058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
发布机构: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辐射,安全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19发布日期:2017-04-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航展期间固废、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的通知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航展期间固废、辐射环境

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航展期间固废、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航展期间我区固废、辐射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体废物产生单位

1.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航展期间尾矿库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保障应急人员、设备、车辆及时到位,确保出险时应急队伍拉得出、顶得上。

2.各有关单位要确保航展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准私自关、停、闲置污染防治设施。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并采取严格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保管,严防被盗、流失。航展期间禁止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对重要部位要重点管理,完善各种监控措施和手段,明确专人负责,从严监控。

二、辐射工作单位

1.各辐射工作单位应切实落实辐射安全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结合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工作,认真排查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2.严格执行每日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做好放射源的检查工作。郑州航展期间各辐射利用单位要每日对辐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防止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3.加强对重点放射源的环境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监控。暂停使用的放射源应入暂存库封存,需要退役的应及时送省源库;因停产或半停产造成放射源停止使用的,应做好放射源的巡查保卫工作;异地使用的放射源,应做好放射源的监控工作,确保放射源24小时内处于监控状态;非密封源使用单位,要加强工作场所的管理,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出工作场所,切实落实非密封源使用登记制度和定期盘存制度,确保放射源安全。

所有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及辐射使用单位从4月19日至5月2日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制定航展期间应急管理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航展期间固废、辐射环境安全。

环保局24小时值班电话:12369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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