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统计局组织学习《统计法》提高依法统计能力

索 引 号005299267/2017-000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郑市统计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4-19:发布日期2017-04-20:
体    裁生效日期2017-04-19:废止日期
新郑市统计局组织学习《统计法》提高依法统计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切实增强依法统计工作的能力,新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统计法》。 

4月18日下午在局会议室,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张云霞同志利用PPT的形式对《统计法》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领学:一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二是按照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三是配合统计监督建设是法定义务。在整个学习过程中领学中不时的穿插一些案例分析,一方面加强了学习,增强了依法统计观念,另一方面使同志们更加明白了坚持依法开展统计、依法加强统计管理、恪守统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会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慧敏总结提出了贯彻落实依法统计的意义和重要性:一是要增强敬畏、遵守、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二是要严守底线,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落实工作保障。最后冯局长强调:《统计法》是国家赋予统计部门的“尚方宝剑”,对于一些劝说多次拒不配合的单位和企业要勇于拿起《统计法》这把“尚方宝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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