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华宏府南苑小区9~11号楼建设项目

  • 索引号:416211581/2017-00214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4-27
  • 发布日期:2017-04-2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华宏府南苑小区9~11号楼建设项目

    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华宏府南苑小区9~11号楼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4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帝华宏府南苑小区9~11号楼中牟县城西区、商都大道南、占杨路东侧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华宏府南苑项目位于中牟县商都大道与万三路交叉口,总投资29950万,占地40000㎡,总建筑面积179910㎡,主要建筑5栋住宅楼及1栋幼儿园用房。现项目已建设3栋住宅楼(9#(30F)、10#(29F)、11#(30F)),总建筑面积60453.2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876.9㎡,地下建筑面积5576.34㎡。本次验收只针对已建成的3栋住宅楼、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废水: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各设备设置于地下室,并采用隔音、减震等措施,外排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由专人清运至中牟县环卫大队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附件
  • 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华宏府南苑小区9~11号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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