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庵镇委员会郑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庵镇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政策的通知

  • 索引号:78053693X/2017-0029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郑发〔2017〕10号
  • 成文日期:2017-04-27
  • 发布日期:2017-04-27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郑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庵镇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政策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办(站、所),镇直各单位:

    现将《郑庵镇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

    郑庵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郑庵镇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政策

     

    为了实现全面整体脱贫目标,按照精准扶贫工作总体要求,落实兜底保障扶贫措施,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生活。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以实现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扎实推进“四兜底、两保障”(“四兜底”即:低保兜底、就业兜底、耕作兜底、学前教育兜底,“两保障”即:大病救助有保障、婴幼儿成长有保障)政策落实,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二、帮扶对象和标准

    (一)帮扶对象

    全镇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对象。

    (二)帮扶标准

    1、对60周岁以上老人,补助基本生活费20元/人•天(600元/人•月)。

    2、对1.5岁以下的婴幼儿,补助基本生活费1800元/人•月;1.5岁以上至3.5岁的婴幼儿,补助基本生活费1500元/人•月。

    3、对入郑庵镇幼儿园的幼儿,补助学费1500元/人•学期,开学前补助到位。期间补助基本生活费400元/人•月。

    4、对升入郑庵镇小学、初中的学生,涉及学校对学生收费的项目,学生可凭票据到镇民政所报销,期间补助基本生活费600元/人•月。

    5、对升入中牟县高中的学生,学杂费以及学校对学生的其他收费项目均由镇民政负担,学生可凭票据到镇民政所报销,期间补助基本生活费600元/人•月。

    6、对升入大学的学生,学费以及往返路费均由镇民政负担,期间补助基本生活费800元/人•月,大学毕业后帮助其工作就业。

    7、对贫困户中的青年人就业,根据用工需求,免费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就业脱贫。因特殊情况,如无法从事技术类岗位的青年对象,结合实际,可安排保洁员、秸秆禁烧巡查员、转变民风宣传员等岗位,帮助贫困对象就业,工资1500元/人•月。同时,对确实无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无法安排就业的,可采取土地流转的形式提高收入,土地流转价格由原来的1500元/亩,提高至3000元/亩。

    8、由镇民政全额出资,为所有精准扶贫对象全额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50元/人•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60元/人•年、小额人身意外保险30元/人•年,困难群众因患病或发生意外,产生的看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费用,贫困对象可凭票据到镇民政所报销。同时,在全镇开展因病致贫大病救助活动,非精准扶贫对象的群众,如因意外事故暂时出现家庭困难的,也可向镇党委政府申请慈善救助。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由镇扶贫办、民政所牵头,镇财政所负责资金管理和核拨,各行政村具体实施,要逐户摸清兜底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做到情况明、底子实,救助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把政策落实到人。镇纪委要强化对各村兜底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兜底救助政策兑现到位。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镇扶贫办、民政所要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兜底扶贫办事流程,使兜底政策更加完善,便于操作,实现规范管理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四)执行时间。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本政策由郑庵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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