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577211X/2017-0005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4-28 | 发布日期:2017-04-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公安部要求,我市于2017年4月24日开始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4月20日17点30分停止受理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之前受理的申请,于4月20日17点之前流转至资料核对环节,未流转的数据做撤销申请处理,并为申请人重新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
新版往来台湾电子通行证有效期分为10年和5年两种,便于携带和通关,前者签发给已满16周岁的大陆居民,后者签发给未满16周岁的大陆居民。同时对证本费用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30元调整为100元,签注费用不变,1次20元。
老版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