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7日至2017年2月7日,对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11条道路BT项目(和风路)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11条道路BT项目(和风路)位于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北起盛园路,南至万洪公路,道路全长781.531米。道路标准断面形式为:标准段面:25m(红线)5m(人行道)5m(车行道)5m(人行道)。全线路面为沥青砼路面,其中:车行道总厚度为1450px,结构层次为100px(上面层: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6 cm (下面层: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400px*2(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 400px(水泥石灰土)。人行道总厚度1050px,结构层次为150px(透水砖) 75px(M7.5水泥砂浆) 15 cm(水泥稳定碎石) 18 cm(级配碎石)。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2月25日,合同价款:15220533.08元,变更签证金额:222524.19元。合同结算方式:为固定合同单价。建设单位: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开封市天宇市政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省华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水电(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11条道路BT项目(和风路)结算价13188902.97元,社会保障费258905.49元,住房公积金54472.69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泓昇造咨〔2016〕第11121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11条道路BT项目(和风路)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1373910.54元。
经审计,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11条道路BT项目(和风路)送审结算价14562813.51元,审定13188902.97元,审减1373910.54元。
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附件: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泓昇造咨〔2016〕第11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