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寺镇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295274/2017-001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实施方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03发布日期:2017-05-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韩寺镇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提高我镇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打造“美丽乡村”,也是让昌邑康洁保洁公司能够尽快入驻我镇开展常态化保洁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打造“美丽乡村”,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干干净净迎接保洁公司顺利入驻进行常态化卫生保洁。

二、目标要求

1.达到“一眼净”的目标。将村内道路、沟渠、农户房前屋后作为清洁卫生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整治,力争实现“四净六无”的标准(路面净、树穴净、沟渠净、庭院净,无废弃堆积物、无生活垃圾、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白色污染、无砖块沙石),营造洁净的乡村环境。

2.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对全村村民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牵乱挂等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房前屋后无杂物,周边环境洁净。

3.村庄周边外围区域,要按照行政区域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彻底整治,视野范围内无生产生活垃圾积存,取缔积存点。

三、工作任务

对全镇22个行政村进行综合治理,将围绕“四堆”问题(即:柴草堆、生活垃圾堆、建筑垃圾堆、粪堆)全面开展农村卫生大整治。

1.柴草堆:农作物秸秆、柴草禁止入村,入村的尽量入院,不能入院的由各户村民处理干净。

2.生活垃圾堆:村内道路两侧和背街小巷、沟渠、坑塘、空闲宅地、小树林和家前屋后,以及村庄四周容易产生生活垃圾堆积的地方,需要把这些卫生死角全部清理干净。

3.建筑垃圾堆:从村头至村尾、房前屋后的碎砖烂瓦以及空地的建筑垃圾需全部清理干净。

4.粪堆:各家各户自行清理,若不能清理的有村委统一清理。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日—4日)

各村要宣传发动群众,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各村每户都要签定“创美丽家园,做文明村民”的倡议书。

(二)集中清理阶段(5月5日—12日)

各村要按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进行大清理大整治,重点治理各村普遍存在的“四堆”问题。

(三)验收接管阶段(5月13日—14日)

由创建办,督查办联合昌邑康洁公司对每个村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村由昌邑康洁公司接管,验收不合格的村,根据检查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建立长效保洁机制阶段

1.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驻村环卫保洁队伍,垃圾定点收集,做到村收集、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

2.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爱护垃圾桶,保持家庭清洁,物品堆放整齐。房前屋后无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禽畜乱跑的现象。

3.保洁公司入住后,各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配合协调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镇创建办进行周检查、月评比,作为各村绩效考核排名和扣减环卫公司费用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各包村领导带领分管站所和包村人员要入村督促各村迅速行动。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2.发动群众,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让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性。

3.要求10天时间完成清理任务。从签订责任书之日起,10天内完成清理任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本村农村人口10元/人的标准核算工作经费。前期按5元/人标准拨付给各村,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由创建办、督查办联合昌邑康洁公司验收过关后,拨付剩余工作经费。推迟3天仍完不成任务的,核减剩余工作经费,清理费用由村里负担。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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