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孟镇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5294992/2017-000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政务,通知
  • 文号:孟政〔2017〕127号
  • 成文日期:2017-05-18
  • 发布日期:2017-05-18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大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孟镇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大孟镇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大孟镇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委二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深化我镇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一届市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主线统揽作风建设全局,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从源头上斩断不良风气的“资金链”,促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牢纪律意识、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既要与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相结合,又要与纪检监察、财政监管、审计监督、三资管理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落实整改责任。

    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是镇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违规设立“小金库”。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包括截至本文件印发之日单位“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以及2012年以来“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村集体收入、不入村账设立“小金库”;

    (9)收取回扣、佣金设立“小金库”;

    (10)编造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

    (11)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

    (12)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

    2.预算单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未执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审计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财库〔2016〕116号)和《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审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财库〔2017〕3号)文件精神,银行账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备案,未按财政部门审批意见撤并银行账户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此次“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9月30日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9日至6月10日)

    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领会精神、把握要点、严守规矩;必须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应在村委、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小金库”专项整治和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诺书》,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在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设立“小金库”问题的,要如实梳理汇总上报;凡属于“小金库”的资金,必须在2017年6月10日前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予以纠正,并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同级财政。预算单位要对本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银行账户开展进一步清理,2017年6月10日前对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要如实上报,并限期撤并。

    (二)重点抽查阶段(6月11日至8月31日)

    成立大孟镇“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银行账户比对、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对部分村和相关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对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小金库”隐瞒不报、不按规定清理银行账户、有举报线索的,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要针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银行账户清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持之以恒整治“小金库”问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全镇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把“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纪委要牵头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会同财政、审计、三资中心、司法等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大孟镇“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完善协调机制

    镇“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行政村、各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理整治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机制。镇纪委要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财政、审计、三资管理、司法等部门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和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

    (三)严格执纪问责

    各行政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凡在2017年6月10日以前,自查自纠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财政账户并及时上报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处理。2017年6月10日后,凡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四)落实举报制度

    镇纪委要切实加大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的监督力度,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要及时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的监督,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镇纪委举报电话:0371-62312909,举报信箱网址:dmzjwb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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