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29845/2017-0014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监管,食品,专项整治 | |
文 号:牟食药监〔2017〕53号 | 成文日期:2017-05-23 | 发布日期:2017-05-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现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豫食药监办食生〔2017〕46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局要求严格落实,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一、各单位要迅速对辖区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在生产领域对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抽样检验,各单位应根据市局《2017年郑州市食品药品集中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郑食药监〔2017〕76号)文件的要求,于6月份对桶装水生产加工企业再次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同时配合县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抽取样品,样品送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各单位要组织监管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日常监督检查率100%覆盖,监督抽检率100%。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无证生产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商标、私自非法灌装、产品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生产、经营领域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分别报至食品生产科(食品生产科联系人:贺潜; 联系电话:0371-62031160;邮箱:htspk2008@163.com)、食品流通科(食品流通科联系人: 张莹;联系电话:0371-62031165;邮箱:zmsyltk@163.com)、稽查队(稽查队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0371-62126110;邮箱:zmxsyjjcd@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