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78/2017-0019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23 | 发布日期:2017-05-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近日,雁鸣湖镇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排查。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雁鸣湖镇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畜禽屠宰、餐饮具消毒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增强监管责任意识。
二是周密部署,突出重点。为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意识,雁鸣湖镇周密部署,将隐患排查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对无证食品生产经营、使用非食品原料、非法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经营食品、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同时,加大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工地、机关、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三是强化督导,确保实效。雁鸣湖镇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及时科学处置,对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问题突出,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制定专门措施,并及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定期上报《食品安全隐患登记月报表》,确保排查行动取得实效。
四是统筹协调,完善机制。雁鸣湖镇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将大排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做到统筹安排,共同推进;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
截至目前,雁鸣湖镇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户55家,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