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检察院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18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区检察院关 键 词: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25发布日期:2017-05-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内设机构情况:

本院内设机构19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执检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信息技术中心、监察科、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局、案件管理中心、法律政策研究室、计财科、机关党委、法警大队、机关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共有编制170个,其中行政编制84人、事业编制86人;在职干警157人,离退休25人。

二、2017年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288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21.71万元(财政拨款2621.7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6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88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4.71万元,项目支出375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检察)2336.88万元、其他检察支出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1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6.45万元、住房公积金104.97万元等。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514.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7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5.55万元;项目支出375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889.71万元,比上年增加612.81万元。增加原因:由于新进人员增加及司法体制改革、工资改革、养老改革,我院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补助呈明显上升趋势。事业发展专项增加是因为在新形势下,我院办案业务量逐步上升致使专项经费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0.72万元。其中,包含会议费8万元,劳务费100万元,接待费5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10万元、差旅费50万元、咨询费3万元、工会经费23.34万元、交通支出16万元等。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基本支出包含:

(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其他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包含:

(1)基本建设类项目:主要指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设备购置类项目:反映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物资等支出;

(3)维修(修缮)类项目:主要是对房屋、办公活动场所或附属设施的小型修缮,以及专业化设备的日常维护;

(4)专项业务类项目:主要是指单位为完成某专项业务工作而安排的项目。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
  • 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doc
  •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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