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12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区委会办公室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5-27发布日期:2017-05-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国共产党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负责起草区委文件、报告和区委领导的讲话;负责区委文书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领导有关批示的传达、催办和情况反馈工作。

3.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反馈信息。

4.负责区委各种会议的会务、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区委日常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

5.负责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的翻印、分发工作。

6.负责上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兄弟县(市、区)委领导来我区的接待服务工作。

7.负责全区党政密码通信、密电密件及上级党委文件等重要资料的收发传递和管理工作。

8.负责区委的保密工作,依法行使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9.负责全区的信访工作。

10.负责管理区委机要局、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领导区信访局、区档案局的工作。

11.负责区委机关的后勤保障及服务工作。

12.负责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事务科、文秘科、信息调研科、区国家保密局、区委机要局。

下属二级机构:政策研究室、区委督查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管城区委办公室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职工43人,离退休人员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90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6.97万元(财政拨款906.97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90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97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4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5.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持65.4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66.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4.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55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4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906.97万元,比上年增加64.27万元。增加原因: 2017年度工资进行改革,并压缩了专项经费的开支,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22.87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减少58.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0.51万元。其中,办公费64.7万元,印刷费46万元,培训费17万元,邮电费5.5万元,会议费6万元,劳务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费5.5万元,其他公用经费40万元,工会经费5.74万元,福利费7.17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去年减少0.1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每年递减10%的要求,进行了经费压缩。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计算机,单价0.5万元,数量13个,共计6.5万元;

2.扫描仪,单价0.3万元,数量1个,共计0.3万元;

3.电话机,单价0.19万元,数量1个,共计0.19万元;

4.打印机,单价0.1万元,数量6个,共计0.6万元;

5.碎纸机,单价0.14万元,数量3个,共计0.43万元;

6.办公家具一批,数量35个,共计3.38万元;

7.复印机,单价4万元,数量2台,共计8万元;

8.电冰箱,单价0.4万元,数量1台,共计0.4万元;

9.空气调节设备,单价0.9万元,数量1台,共计0.9万元;

10.传真机,单价0.3万元,数量2台,共计0.6万元;

11.扫描仪,单价1.7万元,数量1台,共计1.7万元;

12.其他专用设备一批,数量22件,共计12.2万元;

13.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一批,数量7件,共计4.8万元;

14.越野汽车,数量2台,共计5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
  •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doc
  •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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