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185/2017-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5-25 | 发布日期:2017-05-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共管城回族区委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管发[2016]7号),设立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属三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分别为管城回族区劳动监察大队、管城回族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管城回族区退(离)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3.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5.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区职称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6.负责统筹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7.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执行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8.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贯彻落实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
11.贯彻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接收安置计划,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和接待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落实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14.贯彻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6.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局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文印、文书档案、学习、信息、宣传、安全、机要、保密、会务、财务、目标管理、催办查办、建议提案办理、接待、对外联系、信访、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廉政建设、纪律、考勤、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制定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局综合材料的起草;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的职责。
2.人事科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包括综合计划、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调配录用、军转干部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考核、工资福利、离休退休、职称评审、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人事人才工资年报、引进国外智力、出入境审核备案、人事争议仲裁、人才工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
3.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工作。包括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公务员调任和转任、公务员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公务员表彰奖励、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
4.行政审批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科)
负责辖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工作;负责局系统业务办理流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区行政审批大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企业集体合同备案、职工招工备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就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工资、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及分析、工人调配等相关工作。
下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劳动监察大队、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退(离)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其下属二级机构共有编制14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0人,事业编制120人;离退休人员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213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34.10万元(财政拨款2134.1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13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57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584.5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18.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03万元,农村水支出169.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1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549.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36万元;项目支出584.53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740.06万元。比上年减少222.6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减少399.1万元,原因是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市局奖励资金2017年没再申请。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76.46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劳动监察大队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85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82.02万元,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67.99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专项支出增加14.03万元,原因是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资社保调整。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00.79万元。比上年增加55.29万元,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0.35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专项支出减少55.1万元,原因是专项统一由市局安排资金。退(离)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41.83万元。比上年增加45.63万元,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7.13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专项支出减少21.5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支出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3.72万元。其中,办公费32.55万元,印刷费12.6万元,培训费6万元,邮电费4.5万元,会议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护费7万元,工会经费16.05万元,福利费20.07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0.05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公务招待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