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55156513/2017-002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全民参保:
文    号新政办〔2017〕5号:成文日期2017-06-09:发布日期2017-06-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9日


新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统一要求,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59号)、《河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河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全民参保联〔2016〕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7〕35号)等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广泛宣传、数据比对、入户调查,对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地参保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在2017年6月30日前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实现全市、全省、全国联网,做到相关信息实时更新。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险衔接转续政策,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和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二、工作原则

(一)上下联动。市、乡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三级同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合力开展工作。

(二)依法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依法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三)协同推进。组织编制、人社、社保、发改、工信、公安、民政、财政、卫计、工商、地税、统计、文广新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责同步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四)信息共享。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实行政府各部门间信息交换,实现信息共享。

(五)动态管理。对信息数据进行动态交换、定期比对,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人员信息数据持续更新。

三、工作职责

建立新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磊和市人社局局长夏红燕担任召集人,市督考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文广新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及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等单位共同参与,协力推进工作落实。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赵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人社局。制定《新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牵头组织并负责落实全民参保登记有关工作。

(二)市督考办。督促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并纳入目标考核。

(三)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负责整合各项社会保险数据、户籍人口数据,实施数据比对、入户调查工作;协调建立全民参保登记长效机制,实现与各相关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和信息动态更新;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开展参保扩面,推动落实未参保、未参全用人单位和各类人员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四)市文广新局。协调新闻媒体支持和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工作有效开展;对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帮助。

(五)市编办。提供人员编制等相关信息;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六)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七)市工信委。提供规模以上企业单位信息;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八)市民政局。提供养老、救助、殡葬等机构掌握的居民个人信息,批准设立的社会团体信息;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九)市公安局。提供户籍人口相关信息数据比对支持;协助开展入户调查等其他工作。

(十)市财政局。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保障;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十一)市卫计委。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十二)市工商质监局。提供注册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十三)市地税局。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十四)市统计局。提供人口、就业等宏观统计数据信息;提供入户调查方法指导和培训;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十五)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四、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保障工作经费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12日前。

(二)做好宣传工作

1.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宣传提纲、宣传口号,编写社会保险政策、办事程序问答手册,设计印制宣传资料。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牵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承办,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12日前。

2.在全市发布全民参保登记通告,通过各种媒体展开宣传,指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基层服务平台做好入户调查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牵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承办,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12日前发布通告,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全程开展。

(三)开展数据信息比对

对郑州市数据比对结果中涉及新郑市的2.8万人员进行再次比对确认,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数据比对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办。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牵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承办,市编办、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地税局等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6年6月12日前。

(四)开展业务培训

对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流程、入户调查、宣传工作及系统操作等培训。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牵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承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12日前。

(五)开展入户调查

通过数据比对,确定入户调查对象,组织未参保人员主动登记,开展上门入户登记,完成入户调查信息入库,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统计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

(六)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

建立分片督导责任制,成立分片督导工作小组,实行“市、乡、村”三级联动,对开展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等进行检查、指导和工作督导;收集汇总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各类疑难问题。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牵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及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

(七)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制定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建立联动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牵头,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承办,市编办、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地税局等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

(八)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自查、抽查、评估、总结。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牵头,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主导,人社局牵头,社保局具体负责,各方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要求,新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落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抓紧制定本行政区域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

实行分片督导责任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建多个责任小组,分片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按照《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的工作职能、责任分工、联系人和工作流程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有效形成“市、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格局。

(三)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工作督导

建立问题研判机制,各责任小组应每周收集汇总责任区域内工作推进情况,每10天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2次以上实地检查指导,每半月召开由三级责任人参加的专题形势分析会,收集工作情况、研究疑难问题、形成情况报告,并及时报送联系会议办公室。建立情况通报机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每10天向市政府和各责任单位通报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工作中的优缺点等。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作为绩效评估、干部业绩考核、相关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懂政策、善沟通、会宣传的全民参保登记及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队伍。要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新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新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制度


为做好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决定建立新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 赵 磊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红燕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 赵 明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局长

     陶宏伟 市编办副主任

     王 伟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文周 市工信委副主任

     宋雪梅 市卫计委副主任

     马治军 市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冯慧敏 市统计局副局长

     史俊梅 市地税局副局长

     苏红超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海彬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副局长

     彭军伟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高颖敏 市民政局工会主席

     郑建伟 市发展改革委副科级干部

     高宏伟 市文广新局总编室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郑分局,赵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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