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1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 |
文 号:管政办〔2017〕32号 | 成文日期:2017-06-13 | 发布日期:2017-06-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南曹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管城回族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3日
管城回族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我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各项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7〕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广泛宣传、数据比对、入户调查,对本地户籍人员、在本地参保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在2017年6月30日前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全面参保登记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实现省、市、区联网,做到相关信息实时更新。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险衔接转续政策,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和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二、工作原则
(一)上下联动
市、区、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四级同步开展全面参保登记工作,区政府负责全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
统筹部署,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合力开展工作。
(二)依法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依法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三)协同推进
组织宣传、编制、人社、发改、工信、公安、民政、财政、卫计、工商、地税、社保等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责同步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四)信息共享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实行政府各部门间信息交换,实现信息共享。
(五)动态管理
对信息数据进行动态交换、定期比对,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人员信息数据持续更新。
三、工作职责
成立管城回族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地方税务局、辖区各公安分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共同参与,协力推进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
负责整合各项社会保险数据、实施数据对比、协调建立全民参保登记长效机制,实现与各相关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和信息动态更新;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参保扩面,推动落实未参保、未参全用人单位和各类人员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定《管城回族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协调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具体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
协调新闻媒体支持和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工作有效开展;对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和帮助。
(四)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提供人员编制等相关信息;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五)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提供人口宏观统计数据信息;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六)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提供规模以上企业单位信息;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七)区民政局
提供养老、救助、殡葬等机构掌握的居民个人信息,批准设立的社会团体信息;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八)辖区各公安分局
提供户籍人口相关信息数据比对支持;协助开展入户调查等其他工作。
(九)区财政局
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保障;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十一)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供注册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十二)区地方税务局
协助开展信息比对。
(十三)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四、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保障工作经费
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牵头,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二)做好宣传工作
1.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宣传提纲、宣传口号,编写社会保险政策、办事程序问答手册,设计印制宣传资料。
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2.在全区发布全面参保登记通告,通过各种媒体展开宣传,指导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基层服务平台做好入户调查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发布通告,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全面开展。
(三)开展数据信息比对
对全市数据比对结果中涉及我区的人员进行再次比对确认,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分解数据比对任务。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辖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地方税务局等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四)开展业务培训
对全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流程、入户调查、宣传工作及系统操作等培训。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地方税务局等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15日前。
(五)开展入户调查
通过数据比对,确定入户调查对象,组织未参保人员主动登记,开展上门入户登记,完成入户调查信息入库,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辖区各公安分局配合,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
(六)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
建立督导责任制,成立督导工作小组,对南曹乡、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开展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等进行检查、指导和工作督导;收集汇总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各类疑难问题。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
(七)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制定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建立联动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辖区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地方税务局等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
(八)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自查、抽查、评估、总结。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牵头,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由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全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
实行督导责任制,由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建责任小组,负责对全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按照《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进一步明确区、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工作职能、责任分工、联系人和工作流程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有效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格局。
(三)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工作督导
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
第一督导组(负责陇海马路、东大街、南关、北下街、城东路、西大街、二里岗等街道办事处工作督导):
组 长:付德坤
副组长:买红江
成 员:童 策、杨如卉
第二督导组(负责南曹乡,紫荆山南路、航海东路、十八里河等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督导):
组 长:李劲杨
副组长:白 云
成 员:孔德政、李 静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懂政策、善沟通、会宣传的全民参保登记及社会保险政策宣传队伍。要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