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六个连接通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38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6-30发布日期:2017-06-30
体    裁生效日期:2017-07-01废止日期
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六个连接通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六个连接通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批准建设(郑东计财【2014】165号),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次该工程六个连接通道工程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六个连接通道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位于郑东新区东南部,七里河南路、商鼎路、圃田西路和博学路之间围合区域。总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空中廊道、景观公园、附属设施和公共服务设备用房、地下附属设施及车库等。本次为跨地铁(地铁上方约3米)的六个连接通道工程监理招标。

2.2 招标范围

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跨地铁的六个连接通道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取得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的除外)。

3.2 拟派项目总监要求

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6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业绩要求

3.3.1 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均需在201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依法招标的地铁区间工程土建工程监理业绩。

3.3.2 业绩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须有甲乙双方骑缝章)、对委托人(监理酬金支付人)开具的发票(至少一张)。项目总监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还均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

3.4 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其他要求

3.5.1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且前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2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6年6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5.4 报名单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和“企业资质”的详细信息)。

3.5.5 报名单位需于2017年6月30日9时至7月6日17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等主体进行查询(企业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主体类型为“法人”;人员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主体类型为“自然人”),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打印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6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3.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下午17:0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单位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无需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4)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发票只须提供复印件);

(6)信誉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内容见“3.4 信誉要求”);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的原件,或网上下载打印的告知函,网上打印件需另行提供证明其有效力的文件或说明);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9)“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10)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1)~(10)项应根据“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报名时出示原件,原件经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当场退还;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若有变更、延期等一并提供),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社保证明至少需显示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连续缴费记录,且须是网上下载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其余证明无效;

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其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或资格预审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信箱:2602893914@qq.com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