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5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0 | 发布日期:2017-07-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随着夏季的来临,瓶装啤酒也进入了消费旺季。消费者在享受啤酒的快感时,千万不要忘记啤酒瓶爆炸可能造成的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消费者购买啤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瓶装啤酒时,应仔细察看酒瓶身下部2厘米处是否有“B”字标记;瓶身表面磨损严重的啤酒,尽量不要购买。
2、在购买过程及饮用时,要特别注意自我防范,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
3、啤酒的储存温度以5℃~25℃为宜。要注意避开强光和高温,不应直接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进行急降温。冷藏时不能将啤酒整箱放进冰箱,且温度不能过低。
4、饮用啤酒时,切忌将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放在餐桌上或离人较近的地方,避免因人为踢翻导致啤酒瓶发生爆炸。在餐馆就餐时饮用啤酒,最好让服务员开启酒瓶。
5、掌握正确的开启方法,严禁用牙咬、手拍,筷撬等。开启酒瓶时,要正确使用启瓶器,将瓶子放正,并远离面部,避开人群。
6、严禁让未成年孩子购买啤酒。让孩子去买啤酒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孩子手臂短且好动。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7、如果不小心造成啤酒爆炸,消费者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和保护好碎片,按瓶标上的投诉电话及时进行投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