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3122524/2018-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2 | 发布日期:2017-07-1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落实郑州市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小组和郑东新区管委会领导的工作部署,改善东区市容环境,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加大渣土车整治力度,采取蹲点守候与全线巡查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完成郑东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一、安装使用城管监察警示灯
2017年6月,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10辆执法用车统一安装城管监察警示灯。城管监察警示灯有别于消防公安、交通
路政警示灯的颜色,它是黄蓝色,专用于城管执法使用。在夜晚查车过程中,不仅能有效的震慑违规渣土车,又确保了执法车辆、执法人员的安全。
二、设立工地扬尘污染观摩点
郑东新区范围内设立2个工地扬尘污染防控观摩点,一是平安大道与农业东路交叉口地铁5号线农业路站,二是龙翔西街与龙湖中环路交叉口的龙翔七街便民服务中心工地,2个观摩点严格按照“七个百分之百”的标准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清运作业应提前72小时加压洒水,对建筑垃圾进行湿化处理。装载过程中严格落实洒水、喷淋、雾化等湿法作业措施。工地出入口要设置3组以上的冲洗设施和沉淀池,对进出车辆的车轮及车身进行彻底冲洗,严防车身不洁和车轮带泥上路。
三、严格双向登记卡办理工作
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办事大厅严格双向登记卡办理工作,对新开工工地要求提供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回填
合同(证明)、工程渣土处置核准申请表、运输合同等材料。回填证明上需有回填场(垃圾处置区)、渣土清运公司、回填场所在辖区办事处三方签字,综合执法局直属中队对回填地的复审复查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由分管渣土车的副局长签字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