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云湖智慧城云湖成湖工程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07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1-22发布日期:2018-01-22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1-23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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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郑东新区云湖智慧城云湖成湖工程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云湖智慧城云湖成湖工程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是在大数据产业园概念性规划基础上开展的,本项目重点将云创港的云湖及周边绿化范围纳入本次景观水利方案招标范围,项目设计面积约为15.8公顷(最终以实测数据为准)。项目西临G107国道,北连育翔路,是郑东新区大数据产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招标范围

郑东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内的云湖,位于G107国道、育翔路与薛岗街之间,湖体开发用地面积为7.32公顷。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云湖湖体以及湖体周边的绿地空间。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云湖成湖工程景观水利方案设计,本次招标为云湖成湖工程景观水利方案设计,方案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承接后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含工程量、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驻地配合服务工作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4.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以上职称证书,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4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

4.5省外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评审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7企业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8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4.8.1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4.1、4.3、4.4、4.5、4.6、4.7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成员需具有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同时满足4.1、4.4、4.5、4.6、4.7资格条件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要求除外)。

4.8.2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4.8.2.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在本次招标中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中标后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与招标人共同签署,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公章,并由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全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的责任。该协议应作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

4.8.2.2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确定联合体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代表人(自然人),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承担投标的责任和接受指令。该授权委托书应作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

4.8.2.3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对本项目再次投标。

4.9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情况发生了任何变化,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报告,并须得到招标人的书面批准。如果由招标人判定其资格情况的变化将导致下述情况之一者,则不予以批准、认可和接受。由此引起的后果将是投标人的投标不予接受,中标人的合同予以解除:

⑴从实质上削弱了竞争。

⑵该联合体的资格经审查低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以接受的资质标准。

⑶任一联合体成员的变更在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后或中标之后。

⑷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建筑设计师发生变更,变更后的人员被招标人认为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低于投标文件相应专业人员资质。

4.10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主要建筑设计师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变更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应专业人员资质。

五、投标报名

5.1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省外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

⑥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

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4年12月-2017年12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⑨联合体投标请按照本公告第4.8款提供相关资料(注:报名时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四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各报名单位须按照上述报名资料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电话及信函报名。

5.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2日至2018年0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至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报名。

六、资格预审

招标人视报名情况,有权进行资格预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费(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中标补偿费及相关费用

经评审设计方案确定前一,二,三名,第一名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设计费为投标中标费,中标费用包括方案设计、扩初、施工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各项评审费用、施工服务配合工作等。经评审符合任务书要求的第二、三名设计单位可分别获得10、5万元人民币补偿费用,含税费、差旅费等。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所有报送的投标资料归属招标人,招标人有权使用全部投标成果。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 韩先生 李女士 李先生

电    话: 0371-88811803

2018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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