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021/2017-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郑市监察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7-17: | 发布日期2017-07-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郑市纪委探索推行“四书一信”工作法,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将廉洁从业理念贯穿公共资源交易各个环节,引导交易各方自我约束,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市纪委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评标专家、投标人、监督人员五方参与主体工作职责、廉政风险点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发放“四书一信”,即:《廉洁招标承诺书》、《廉洁代理承诺书》、《廉洁监督倡议书》、《廉洁投标倡议书》和《致评标专家的一封信》。
一是招标人与招标代理签订《承诺书》制度。实行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分别签订《廉洁招标承诺书》和《廉洁代理承诺书》,要求双方“不索取和收受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提供的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不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为自身或他人谋取利益,不与招标单位或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23项内容作出承诺,并对发生不廉洁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人员发放《廉洁监督倡议书》制度,引导教育“不索取现金、不接受宴请、礼品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五项行为,并将《廉洁监督倡议书》悬挂在开评标监控室醒目位置,时刻提醒招投标项目的监督人员廉洁履职、依规监督。
三是向投标人发放《廉洁投标倡议书》制度,通过科技手段将倡议书作为投标人代表阅读招投标公告的前置条件,警示投标人杜绝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向评标专家发放《致评标专家的一封信》,采用纸质公开信与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相结合方式告知警醒评标专家,坚守原则、公正履责,自觉遵守廉洁评标工作;对于出现履职不廉洁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