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坚持“三个突出”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

索 引 号:005253955/2017-00111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劳动,人事,人事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7-19发布日期:2017-07-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坚持“三个突出”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

      近日,上街区在全区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活动。活动坚持“三个突出”“三严格”的原则,一是突出基层一线。推荐对象要重点向基层一线岗位、窗口执法单位倾斜,县(处)级公务员不参评,科级领导成员不超过推荐数量的二分之一;二是突出人民满意。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切实把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选出来;三是突出工作实绩。要以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突出工作实际,优中选优。经过单位民主推荐、部门审核、组织考察、综合评审等程序,在征求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评选推荐人民满意公务员候选集体2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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