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7806405/2017-000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煤〔2017〕149号 | 成文日期:2017-07-31 | 发布日期:2017-07-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现将《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2017年上半年河南省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豫煤综﹝2017﹞2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煤矿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确保煤矿安全培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登封市、新密市煤炭管理局要切实加强对所辖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的督促指导,确保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三、登封市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新密市煤炭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省煤办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有效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落实培训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附件: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2017年上半年河南省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