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振兴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3090/2017-000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郑州市林业局
  • 关键词:人事任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7-28
  • 发布日期:2017-07-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王振兴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郑林党〔2017〕12号

     

    关于王振兴等四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振兴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宏伟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彦杰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冯豫胜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同时免去:王振兴同志主任科员职务;张宏伟、刘彦杰、冯豫胜三位同志副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20日

                  

    郑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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