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原区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从2017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对中原区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公告如下:
一、 中原区地方税务局基本情况
(一)税收完成情况
1.2016年,中原区地方税务局实际完成税收收入363550万元,其中:完成区级税收收入169269万元。
税收完成情况较上年减幅-9.34%,其中: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幅较大,分别比上年减少99.83%和41.84%。
2.2016年,中原区地方税务局入库非税收入14048万元,其中:完成区级非税收入30万元。
2016年,入库税金总计377598万元,其中:完成区级收入169299万元。
(二)审查核批减免税情况
2016年,中原区地方税务局减免税276073万元,其中:改善民生265573万元,鼓励高新技术3039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1643万元,节能环保79万元,支持文化教育体育134万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2946万元,支持其他各项事业2659万元。
(三)代征代扣手续费收支情况
2016年,中原区地方税务局收省财政拨入代征代扣手续费3140000元,支出3140000元,上年结余0元,累计结余0元。
(四)发票兑奖款收支情况
2016年,中原区地方税务局因营改增全年8月份之前共垫付支出1778110元,后收市地税局拨入发票兑奖款600000元,上年结余45965元,累计结余-1132145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处罚
本次对地税征管审计的数据来源于“地税联网审计系统”。今年共抽取了224个纳税单位和个人,对其纳税情况进行审计。
应征未征税款及保障金395149.97元
审计组对中原区2016年地税征收数据比对分析并延伸相关纳税单位:
1.发现中原区地税局对4家单位存在应征未征税款180183.76元问题。审计期间,4家企业已补缴欠征税款158838元,滞纳金21345.76元,合计180183.76元。
2.2016年度,中原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缴纳企业个数为611家,实纳税企业个数为587家,共24家企业未缴纳,2017年1月有一家补缴,余23家企业未缴纳,征收率为93.71%,合计214966.21元。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议加强对税款及保障金征收的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清查税源,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加大税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税收征管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依法征税,有效防范漏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