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中原区审计局组成审计组,从2017年3月20日起至5月16日,对中原区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299301万元,后报经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营改增”改革后收入预算调整为282193万元,实际完成2849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97%,按“营改增”同比口径测算,较上年增长1358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5%。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为266856万元,实际完成288446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0772万元),为预算的108.09%,同比增长23.44%。
二、审计评价
2016年,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在经济形势更加复杂的情况下,认真把握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关注“营改增”全面扩围、房地产业政策变化的影响,积极应对、统筹兼顾,保证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全力推进以全域城市化和城市国际化为统领的中心城区西部核心区建设,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区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截至2016年底,区非税局财政专户中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等累计结余3656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影响了当年预算收入的真实性。
2.向非预算单位拨付预算资金。2016年,区财政局向区国税局、区地税局、郑州市公安局中原第一、二、三、四分局等10个非预算单位拨付经费共计3029万元。
3.财政专户清理、撤销不到位。截至2016年底,区财政局管理的9个财政专户,未按要求清理、撤销。
4.未及时清理应收款项。截至2016年底,区财政局管理的总预算账、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基建户、农发基金账、农财户、招商引资专户等应收款合计71201万元,未及时清理。
5.未按规定盘活存量资金。截至2016年底,区财政局管理的农财账、农发基金账、农业开发县级报账等专户中涉农资金账面结余1035万元,未按规定将存量资金盘活。
(二)部门预算延伸单位存在的问题
区审计局共对8个预算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共性问题主要是: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部分预算单位违反预算管理规定,无预算拨付项目工程款等1354万元,无预算、超预算支付办公设备、检测设备、汽车费用等6万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部分预算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中暂存款116万元、暂付款100万元;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部分预算单位支付办公费、修车费、慰问费等7万元,未附清单等相关财务手续。另外个别预算单位还存在公务接待管理不符合规定、超限额支付现金等问题。
(三)政府投资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区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对89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工程结算送审不及时,工程资料送审不完整,以及工程变更签证不规范等。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急需改进和容易整改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立即整改。截至今年5月底,财政局已将滞留的财政资金3656万元和结余的涉农资金868万元全部上缴,并撤销了4个财政专户,将应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分账核算;地税局已补缴欠征税款及滞纳金18万元;部分预算单位清退了不合理开支,完善了支出费用清单和会议费、培训费的相关手续,补记了固定资产等。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健全完善预算编制和审核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收入和国库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及时缴库;加强对预算执行单位的监管,防止出现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二)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同类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促进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挂账,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变更和签证,增强资料送审的及时性、完整性,强化项目结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
(四)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前移,边审边改、立行立改;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建立跟踪检查制度,将问题的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提升审计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