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177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能源,煤炭,批复 | |
文 号:登煤重组办〔2017〕80号 | 成文日期:2017-08-02 | 发布日期:2017-08-02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大冶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盛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日收到《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盛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整改延期的申请》(郑新〔2017〕348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187号)要求,结合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盛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华煤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盛华煤矿进行隐患整改延期,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郑新煤业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派驻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驻矿工作组,每班至少1人跟班对井下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控,严禁超人数、超地点、超范围进行隐患整改作业。
二、盛华煤矿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隐患整改前,必须逐地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严禁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采掘作业。
三、盛华煤矿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地点、人数、期限进行整改,八点班、四点班每班入井作业人数不得超过30人,零点班停止隐患整改,入井人员不得超过8人。隐患整改时间自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 9月 3日。
四、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和中层人员双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五、加强矿井顶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六、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切实做到通风系统可靠、瓦斯监测到位,严格瓦斯报表审批,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七、矿井要加强副井升降人员提升系统管理,及时进行检测检验,并切实做好现场保养、维护、管理,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八、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下大雨撤人制度。
九、盛华煤矿要加快复产工作进度,并按程序申请复产验收。
十、大冶镇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打击违法违规力度,严防借隐患整改之名从事井下一切采掘作业。
附件: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盛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隐患整改项目表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