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第五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评选的公告

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19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区工商质监局关 键 词:公报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09发布日期:2017-08-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实施第五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评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树立以质取胜发展理念,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追求卓越绩效,树立质量标杆,建设质量强区。根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管政〔2017〕70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五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等行业中优势骨干企业或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至9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1.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 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

2.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 健全质

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 1 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作出突出社会贡献 (提供包含3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 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质量基础(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稳固, 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高新技术和优秀服务品牌、工程质量奖等称号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

5.获得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6.凡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区长质量奖。

三、评审标准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

四、评定程序

1.申报。凡符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推荐表》,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报。

2.受理。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申报单位受理结果,并提交至专家评审组;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秘书处将相关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组织评审。

4.审定表彰。对获得区长质量奖的单位,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区长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区长质量奖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各乡、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推荐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申报区长质量奖。要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2.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的相关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网站进行查询和下载。

(网址:http://gc.public.zhengzhou.gov.cn/02MA/478399.jhtml)

联系电话:0371-66366303

联系地址: 郑州市陇海东路15号

邮  编:450001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2017年8月9日


附件
  • 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df
  • GBT 19580-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pdf
  • GBZ 19579-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pdf
  •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docx
  • 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pdf
  • 区长质量奖申报书.doc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docx
  • 郑人社奖[2010]17号(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关于对拟表彰奖励对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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