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7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1 | 发布日期:2017-08-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京港澳高速双湖大道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7〕583号文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主体、交安及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双湖大道与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公路交叉处,项目采用双喇叭 子叶式立交形式互通立交方案,双湖大道下穿京港澳高速和机场高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双喇叭 子叶式立交形式互通立交一座,新建双湖大道2400米;改建京港澳高速1250米;改建机场高速1120米,新建匝道6233米,匝道收费站1处,(8进15出)。工程概算投资额62542万元。
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编号为SHDDLJ -JL合同段,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负责本项目的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监理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结构物、交通安全设施、互通区绿化等工程(不含房建、机电、市政道路部分)。
本工程计划工期18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7年10月,监理服务期42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2.1.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 具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且具有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托设立工地试验室授权书(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与投标人为同一法人或同一法定代表人),并在人员、设备、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1.3. 近五年(指2012年01月0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内完成至少两个高速公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结构物等工程)监理咨询服务或者两个及以上在既有高速增设互通立交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结构物等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具有有效的证明材料,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应同时提交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2.5投标人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报名。
3.2.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原件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及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及计量认证合格证、设立工地试验室授权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证件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息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内容。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2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电 话:0371-56567742
联系人: 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民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口西北角福晟国际2#楼11楼东
联 系 人:秦先生、刘先生
电 话:0371-55058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