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258/2017-00039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业务信息/博物馆管理 |
发布机构:郑州市文物局 | 关 键 词:通知 |
文 号:郑文物博〔2017〕27号 | 成文日期:2017-08-15 | 发布日期:2017-08-1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文物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博物馆(纪念馆):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凡经正式登记,向社会开放、正常运行三年以上且在省文物局备案的三级博物馆和未定级博物馆,均可参加本次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 申请定级的博物馆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认真对照省文物局文件附件中的《评分细则计分表(修订)》(纸质1式4份)项目自评打分,填写《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复核申请书》(纸质1式4份),并提交《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复核申请书》中附件清单相对应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1式2份),于8月29日(周二)之前报送市文物局博物馆处(电子文档发邮箱zzccbwgc@163.com)。 附件:《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评分细则计分表(修订)》.xlsx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doc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doc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复核申请书.doc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