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3165075/2017-0018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职竞办〔2017〕3号 | 成文日期:2017-08-15 | 发布日期:2017-08-15 |
体 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6〕73号)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45号)文件精神,推进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提升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养一批满足竞赛活动需要的质量督导员、裁判员(专家)、工作人员,保证职业技能竞赛规范、有序地开展,经研究批准,决定开展“三支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三支队伍”培训对象是指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质量督导员队伍、裁判员(专家)队伍、工作人员队伍。
(一)申请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质量督导员的,应是郑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负责职业能力建设、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会部门有关负责人员,各县(市、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负责人,技工(职业)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人,驻郑央企、省企或者其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二)申请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专家)的,应是符合《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技工(职业)院校实训指导教师、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或相应专业技术专家,并持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职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
(三)参加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工作人员,应是相关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工作积极、热心服务、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服从竞赛组委会安排,严守竞赛纪律,有较强的现场组织协调能力和赛场应变能力等,能够较好地完成竞赛组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省关于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基本业务知识。
(二)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体系,《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监督与仲裁管理办法》、《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惩办法》基本内容。
(三)解读《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45号)文件精神。
(四)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需要注意的技术性规定及有关事项。
(五)申报、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实际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三、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及地点
方式:分类培训、集中学习、结业考试;
时间:培训暂定九月上旬,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基地(中原西路与新田大道交叉口向南7公里路西)。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附件1中的名额分配情况,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参训和报名工作。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写附件2—4,于8月31日12:00之前将报名表(含电子版)报至郑州市人社局职建处(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60号市人社局313房间,邮箱邮箱:zzmbxx@163.com,传真67175638)。
(三)培训免费,请学员自行前往至培训基地。
(四)请学员加入工作QQ群243479011,以便及时获知培训信息。
联系人:赵玮婧
联系电话:6718616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