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2372/2017-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民政局 | 关 键 词: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18 | 发布日期:2017-08-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民政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人;加强管理,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开展活动。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指导全县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工作活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4.贯彻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负责申报评残追烈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光荣院、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5.组织和指导全县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
6.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军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7.拟订全县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减灾救灾工作室;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灾情核查、汇总、上报以及统一发布工作;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灾区优惠政策;承担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责任。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收养登记工作室 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叙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扶持工作;负责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和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和捐赠工作;指导残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
9.拟定城乡基层群众组织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0.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等地名命名、命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用;指导、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且标准城区图、政区图和地名志的编制出版工作;承担全县与周边县(市、区)接壤边界勘定和界线、界桩的维护管理工作;协调处理与周边县(市、区)之间的行政边界纠纷。
11、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登记工作;负责婚介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救助站管理建设工作。
12.负责全县老龄事业发展工作;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和社会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和临时救助工作;参与拟定信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14、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优抚退伍安置科、救灾救助保障科、民政科、行政服务科、区划地名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组长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二、民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殡仪馆决算。
第二部分
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民政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6年收入总计15860.36万元,支出总计16740.5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4236.83万元,增长26.7%;支出增加5066.71万元,增加30.2%。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我县各类优抚对象及城乡各类救助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1586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55.64万元,占99.9%;事业收入0万元, 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72万元,占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1674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6.05万元,占23.2%;项目支出12914.47万元, 占76.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5855.64万元,支出16557.41万。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64.83万,增加28.1%,支出增加4928.42万元,增加29.7%。主要原因:我县各类优抚对象及城乡各类救助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77.81万元,支出决算为 1210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2.51万元,占97.7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7.47万元,占1.88%;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占0.4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0834.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类优抚对象及城乡各类救助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95.8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医疗救助以实际救助人数为准,实际需要救助人员减少,小于年初计划数。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47.17万元,支出决算为4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2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7.18%,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01万元,下降 76.89 %,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缩减公车数量,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决算数比 2015 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7.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缩减公车数量。
决算数比 2015 年1减少20.29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实行公车改革,缩减公车数量。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 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0批次、0人次。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
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5.8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444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城乡社区支出4188.75万元; 其他支出259.3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政局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27.91万元,比 2015年增加26%,主要原因:我县各类优抚对象及城乡各类救助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民政局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3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民政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仪用车;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局共组织对 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共组织对 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政事务(款):是指民政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民政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民政部门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民政部门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民政部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