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7-00115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7〕55号 | 成文日期:2017-08-18 | 发布日期:2017-08-24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新密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调整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新密发改〔2017〕61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 〔2004〕1730号)精神,依据新密市价格成本监测所《新密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高中学生住宿成本监审报告》(新密价成本监审〔2017〕第3号),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批准新密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高中学生住宿费(8人间)标准为: 150元/生·学期。
此批复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并按照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财政专用票据。
请你委监督学校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