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07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312X/2017-001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8-11
  • 发布日期:2017-08-2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070号建议的答复

    吴予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垃圾分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以来,郑州市在垃圾分类上做过一些尝试和探索,会同新闻单位向广大市民宣传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发放宣传页4万份,组织活动120余次;制作并发放了各种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方便市民分类投放。同时积极在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部分居民楼院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的探索。由于政策法规不健全、管理机构不完善、全面产业化尚未形成、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分类工作进展缓慢,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郑州市被列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46个城市之一。省政府、市政府已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列入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7月10日上午,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2017年7月21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86号)。7月27日,市政府下发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郑政〔2017〕22号)。根据工作需要,市城管局先后制订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试行)、《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宣传方案》、宣传手册等。这些配套文件的出台,为保障省政府、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的稳步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全市已确定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单位、学校)52个(金水区10个、中原区5个、二七区3个、管城区9个、惠济区5个、郑东新区10个、经开区5个、高新区5个)。其中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郑东新区已启动了试点,进行先行先试,为下步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积累经验。

    按照《方案》要求, 2017年底前,在全市52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8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9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废旧纺织品、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系统初步建成。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系统,全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培训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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