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三项措施认真做好农村饮用水现状排查工作

索 引 号:326840448/2017-0015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29发布日期:2017-08-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三项措施认真做好农村饮用水现状排查工作根据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农村饮用水现状与贫困村饮用水现状排查的通知》(郑港执〔2017〕149号)要求,清河办事处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农村饮用水现状排查工作,为实验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巩固提升提供重要依据。

根据实验区《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农村饮用水现状与贫困村饮用水现状排查的通知》(郑港执〔2017〕149号)要求,清河办事处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农村饮用水现状排查工作,为实验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巩固提升提供重要依据。

一是落实责任。为认真做好农村饮用水现状排查工作,办事处实行班子成员包村,机关干部包村包组责任制,对全办事处辖区内正在使用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详细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数字准、台账规范。

二是突出重点。办事处要求,各行政村饮用水现状排查工作要做到“三不”,即不漏户、不错统、不重登。尤其是对洪家和圈后两个贫困村 的饮水状况排查,要真正做到精准,为贫困村退出工作提供重要支持。

三是强化督导。办事处农办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本项工作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对各村上级的排查数据,要认真核实、及时汇总、按时上报,保质保量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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