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2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决算,部门决算,2016,文明办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06 | 发布日期:2017-09-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共管城回族区委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管办文〔2002〕15号),设置中共管城回族区委宣传部。下属管城回族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为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管城区文明办全称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包括: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督查、考核和落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全市文明单位管理工作;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评选表彰先进;承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创建科、未教科、志愿服务科、公民道德建设科。
二、收入来源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133.63万元。
三、支出说明
2016年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64万元、住房公积金4.58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列支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关于预算绩效说明
2016年我区未开展预算绩效。
附:2016年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