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005252370/2017-01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关键词:部门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9-06
  • 发布日期:2017-09-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于2003年9月份,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正县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2007年7月份批准为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8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调整为隶属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

    1、建立政府主导型土地储备供应机制,调控土地供应市场,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

    2、经政府批准和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对新增建设用地和城市存量土地实施征收、收购、置换等事务性工作;

    3、落实市政府关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供新的耕地资源;

    4、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土地收购储备任务。

    二、机构设置

    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内设综合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收购处、征用处、土地整理处、规划发展处7个职能处室。截止2016年底,市土地储备中心人员共有编制67人,其中:事业编制67人;在职职工67人,退休人员4人。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见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共8张)下载附件。

    四、关于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根据本部门决算表格数据对比分析

    (1)2016年市土地储备中心本年收入为308,519.70万元,本年支出为308,519.7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594,740.94万元相比减少286,221.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取决于当年出让土地的多少和宗地报决,2016年市财政拨付土地成本比2015年减少。

    (2)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08,519.70万元与年初预算927.95万元相比增加307,59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市财政拨付的土地储备宗地成本及贷款本息在年中追加调整。

    (3)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086.02万元与年初预算927.95万元相比增加158.07万元。其中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了138.07万元,用于当年职工工资调整和单位新增3名军转人员的人员经费;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20万元,用于《郑州市土地一级开发实用性分析和模式选择》研究课题。

    (4)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1,066.02万元与年初预算921.95万元相比增加144.07万元。其中主要原因:一是与年初预算相比人员经费增加了199.62万元,这与当年职工工资调整和单位新增了3名军转人员有关;二是与年初预算相比公用经费则减少了55.55万元。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54万元,其中:

    (1)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7.54万元。用于2016年单位车改保留的3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运行支出。公务车辆购置费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万元。2016年全年未发生相关公务接待。

    (3)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2016年全年未发生该项费用。

                                                                                                                            “三公”经费支出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初

    预算数

    2016年

    支出数

    2015年

    支出数

    支出增

    减变动

    增减变 动率%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51.00

    7.54

    50.85

    -43.31

    -85.17%

    公务接待经费

    10.20

    0

    0.17

    -0.17

    -100%

    合计

    61.20

    7.54

    51.02

    -43.48

    -85.22%

    “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一是:2016年市土地储备中心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开支。二是: 2015年市财政局根据本单位业务开展需要核定17辆公务用车,目前公车改革后,单位核定保留了3辆公务用车。由于以上原因,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和2015年相比节约43.48万元,下降85.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比2015年节约43.31万元,下降85.17%;公务接待经费未开支,比2015年节约0.17万元,下降100%。(见上表)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31万元,比2015年增加67.52万元,增长28.39 %。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单位原办公楼属于危楼,2016年维修费有所增加;二是和2015年相比新增了由市公务员局等单位备案批准的集体培训费用。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属本部门资产的车辆共有1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本单位没有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6、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市土地储备中心没有涉及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今后,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根据市财政要求,积极做好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7、关于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招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3.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4.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7年9月6日


    附件
  • 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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