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54/2017-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调解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08 | 发布日期:2017-09-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8月21日下午6时,外来务工人员程某在王村镇邙山岭上的某养猪场内持高压水枪清扫猪舍时触电,经抢救无效身亡,亲属从外地赶来针对赔偿事宜与场方经过了3天的协商,仍然未能达成一致,遂到镇政府要求调解处理。
8月24日镇综治办、司法所遂安排调解人员立即赶往邙山岭养猪场进行详细调查询问,将双方叫到一起沟通。因双方差距较大,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当天下午,家属便到荥阳市信访局进行集访。司法所调解人员也迅速赶到市信访局和市信访局工作人员一起组织双方协调,场方坚持认为和死者是合作关系,只愿承担补偿责任,最高补偿死者家属20万元;而死者家属以工伤为由,要求赔偿70万元,双方分歧仍然很大。协商无果,调解人员遂引导死者家属走诉讼途径依法维权,直至晚上9时,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死者家属表示坚决不走诉讼途径,执意要求政府主持拍板解决。
次日一早大雨滂沱,死者家属又冒雨赴郑州上访,调解人员又立即到郑州市信访局劝导,经调解人员苦口婆心的引导,死者家属跟随调解人员回到事发地。因家属围堵猪场,燃放鞭炮,致场方生怨,执意不再调解,调解陷入僵局。为了切实化解这一纠纷,调解人员想方设法反复规劝,使双方重新坐在一起。周六、周日调解人员牺牲休息时间连续两天对双方进行调解、引导,讲法律,谈人情,养猪场方对触电意外有监管不力之责,有安全疏漏之处,应承担主要责任;死者一方安全注意不够,安全意识淡薄,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引导双方理性面对问题。
8月27日晚7时,经过调解员依法、依情、公平、公正的耐心疏导和劝解,双方终于以50万元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双方对调解员耐心细致的不懈付出表示由衷的感谢,一起重大不安定因素得以化解。(司法局马红兵、申倩倩、张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