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管城回族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
3.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审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研究提出完善区、乡镇级政府之间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6.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7.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支出标准。
8.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9.负责监督管理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10.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服务业发展、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物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牵头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
13.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区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14.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
15.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7.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社会保障)财务科、监察室、基层财政科、信息科、综合科。
下属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中心、税源管理办公室。
二、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1876.42万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1.65万元,同比增长9.63%,其原因为2016年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保险开始执行新标准。
2、2016年支出总计1823.81万元,结转结余5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59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67.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为4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65.1万元。2015年度总支出为1711.65万元,同比增长6.55%,其原因为2016年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保险标准增加,相应单位负担缴费比例增加。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76.42 万元,当年支出 1823.81万元,结转结余52.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数据较年初预算数据有所增加。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6年度,管城区财政局“三公”经费总支出为0.67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9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其同比下降64.73%。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局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2016年我单位保有车辆数量为0,全年未购买公务用车,该项支出为0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该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用为0.67万元,较2015年有所减少,同比下降64.73%,全年接待9批次,共84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无发生采购费用。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我区未开展预算绩效。
七、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85万元,比2015年减少109.15万元,下降17.69%,其原因为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车补,而2016年度未造入车补费用。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期末,我局固定资产总额1200.6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42万元;50万元以上设备 403万元,均为局机房设备;其他固定资产569.9万元,均为办公电脑、办公家具等。
九、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
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