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7-00134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7〕72号 | 成文日期:2017-09-11 | 发布日期:2017-09-15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郑州亚圣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延续执行原学费标准的申请》(新密发改〔2017〕7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同意该校收费标准延续执行:中专学费4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7年秋季新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请你委监督学校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