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73/2017-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金政文〔2017〕121号 | 成文日期:2017-09-18 | 发布日期:2017-09-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工作,强化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工作职责,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镇水环境质量,特制定大金店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
一、河、库巡查制度
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监管河道污染情况。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天不少于1次,河道巡查员要求每日两巡。巡查的重点是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河道两岸十米范围内的各类堆积物及水面非法围栏。每次巡查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发现重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有关部门处。
二、信息共享制度
结合沿河村务公开,镇、村二级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情况公示。做好“河长制”工作的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在河流(段)岸上显要位置设立规范的“河长”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联系部门、工作目标及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信息准确。一旦人员调整,在3个工作日内务必将人员调整到位,在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公示牌相关信息报镇河长办,由镇河长办更新到位。
三、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
对各类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事件,各级河长和要认真记录、登记,及时交相关部门办理,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整改结果经河长签字同意后,及时反馈给镇河长办。对于一般问题,须在报道当日起3日内整改到位,并向镇河长办反馈处理结果;对于需要综合性治理、工作量较大的问题,须在报道当日起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并反馈,10日内整改到位或实质性实施整改计划和措施。
四、联席会议制度
镇、村两级河长、河道巡查员要按照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考核办法、明确保障措施与加强督促检查的要求,牵头制定包干河道属地河段“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协调推进河道污染整治,河道日常清淤、保洁、河道两侧违法搭建物拆除等工作。紧盯重点项目,协调各方关系,主动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五、工作督察制度
镇总河长要加强对河长、村级河长、河道巡查员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督办单或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重点对工作进度、整改情况加强督查,对工作思路和业务技术加强指导。
六、镇级河长会议制度
各级河长要制定实施工作例会和报告等制度,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牵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一事一议,急事急办,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向上级河长和上级联系部门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每月不少于1次。
七、部门联合执法制度
镇级河长、河段长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健全落实下级河长网络和协同治水机制。镇河长办、镇工业办、镇规划办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形成上下游、左右岸紧密协作、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联防联治格局。
八、“河长”联系部门制度
镇、村两级河长要确定相应联系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各包河干部要积极做好信息沟通、关系协调、制度建设、任务分解、跟踪落实等工作,协助河长全面掌握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状况,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和年度计划,适时组织开展治理绩效评估。
九、长效管理制度
完善常态管理机制、动态跟踪机制、长效运维机制、执法监管机制。对已通过验收的河道出现污染反弹的,各河长、包河干部要立即责令(牵头)整改,整改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天;重新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实施挂牌督办。
十、考核奖惩制度
镇“河长制”包河干部、村级河长的“河长制”落实情况将列入镇政府年终工作考核。具体对照《大金店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大金店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进行考核。河长履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十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1、信息报送方式。村级应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情况信息第一时间上报至乡“河长制”办公室,由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汇总上报。
2、信息处理。各村段河长,巡查员责任人将人员、经济作物、畜牧等各类损失上报准确无误,乡“河长制”办公室对上报信息进行校对,审核,报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由乡“长河制”办公室主任签发。
3、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市委,市政府的政务信息。
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