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44/2017-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财政,财政资金,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9 | 发布日期:2017-09-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单位主要职责和单位构成
1、单位职责
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62年3月,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二)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区的公共建筑、市政建设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三)组织实施上级党委和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工作;(四)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五)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帮助待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安置工作;(六)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七)开展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统计、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八)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十)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火救灾工作;(十一)参与管理外来暂住流动人员;(十二)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十三)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十四) 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2、机构设置
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部门决算。
根据上述职责,区矿山路街道办事处机关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经济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统一战线、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人事劳动管理等工作;协助办事处领导综合协调常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和行政后勤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普法教育、依法治街等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治安模范小区、文明楼院活动。
(3)、社会经济办公室:负责制定发展街道经济规划;指导所属企业、居委、农村经济的改革,促进区街经济发展;研究解决辖区内有关方便群众生活的区域性、社会性问题。
3.人员构成情况
矿山办事处共有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矿山办事处现有在职职工12人,离退休干部4人。
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收入总计647.01万元,支出总计67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0.28%,支出增加16.58%。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是税收分成比例变化,支出增加是工程项目调整。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12万元,占95.34%;其他收入30.14万元,占4.66%。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65万元,占53.57%;项目支出314.36万元,占46.43%;2016年支出预算数为726.9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7%,原因为社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未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共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比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2016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增加,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保有0量,比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2016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增加,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2016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无增加,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4.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共接待0批次,0人数,比上年下降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三公经费逐年下降的要求。2016年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91%,原因为响应三公经费逐年下降的要求。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原因为委托业务费(测绘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宣传、印刷、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此项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