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7952/2017-002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财政,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9 | 发布日期:2017-09-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决算单位构成
1、主要职责
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受区政府委托,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二)负责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的建设与管理;
(三)参与检查、督促新建设改建住宅区的公共建筑、市政建设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四)组织实施上级党委和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工作;
(五)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六)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帮助待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安置工作;
(七)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八)开展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统计、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
(九)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火救灾工作;
(十二)参与管理外来暂住流动人员;
(十三)领导街道经济工作;
(十四)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五)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机关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经济办公室。
本单位决算包括本部门决算。
3、人员情况
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编制共计50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主任1名(兼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2名,人民武装部长1名;
4、下属事业单位:
(1)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和机构编制现状,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民政所不设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核定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民政所事业编制13名。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核定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事业编制14名。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3)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
核定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事业编制14名。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13名,经费自理1名.
(4)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统计信息中心
核定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统计信息中心事业编制13名。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6627.78万元,支出总计7409.2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3.32%,支出减少16.57%。主要原因是增收节流。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2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7.78万元,其他收入1010万元。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0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33万元,占18.32%;项目支出6051.88万元,占81.68%。16年支出预算数为8392.39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11.72%,原因是压缩开支。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和上年相比相同;和预算相比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上年相比相同;和预算相比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比上年6万元增加60%,主要原因是在2015年12月份购入洗洒车1辆,2016年全年用于洗洒车的运行费用。16年未列支该项预算,原因是2016年部门预算是在2015年11月份做完的,当时还未购入该洗洒车。
4、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12批次、309人次。2015年公务接待费养老0.99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16年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81%,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6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原因。主要用于办事处日常办公运转。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7.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4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清扫车;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此项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结余分配:指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