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畜牧中心尽职履责 全力做好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

索 引 号:F70640037/2017-00057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畜禽生产经营
发布机构:中牟县畜牧中心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21发布日期:2017-09-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畜牧中心尽职履责 全力做好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

      近来,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成为建设生态中牟,推进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过去的二年里,中牟县畜牧中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2016年底,全县共完成关闭或搬迁养殖场(户)3018家,关闭搬迁总面积415.9万平方米,全县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根据中牟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畜牧中心主要负责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牵头工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协同负责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按照各自职责,依托网格化管理,细化目标,夯实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到场、到户、到人。从上到下形成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部门、人员具体实施、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强化措施,确保成效。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搬迁专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2017年全县还要关闭搬迁798家在禁养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的工作,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县畜牧中心遵循“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原则,制定了《中牟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攻坚方案》、《中牟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考核细则》,明确治理要求及时间、考核办法及措施。禁限养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只出不进”原则,出栏一场(户),关停一场(户);适养区域内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及收集设施设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全县排查出来的畜禽养殖场户分类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并加强督导,实行督导检查“日报制”“周报”制等。并联合环保、土地及属地政府适时开展执法活动,进行全方位督查督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关闭搬迁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强化宣传,合力共治。依托网格管理划分七个督导小组,各分管领导分片包乡,组织技术人员、执法人员、网格员等共同参与,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和典型示范,大力倡导清洁养殖、生态养殖,不断提高养殖户的环保自律意识和清洁生产技术水平。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落实属地负责制,明确职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任务。其他各相关单位不能置身事外,也要认真履行协调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共促共为,配合乡镇(街道)全力做好畜禽禁养区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工作。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