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238/2017-00216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业务信息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能源,煤炭,通知 | |
| 文 号:登煤重组办〔2017〕104号 | 成文日期:2017-09-28 | 发布日期:2017-09-28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公安局:
按照2017年9月26日市安委会扩大会议安排,即日起全市地方煤矿及兼并重组煤矿全部停工停产,只准通风、排水、检查瓦斯,停止对全市地方煤矿及兼并重组煤矿审批和供应民爆物品,对煤矿企业的民用爆破物品进行全面清查,按相关规定进行封存。待正式文件批准复工复产后,方可审批供应民用爆破物品。
2017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