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80/2017-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0 | 发布日期:2017-10-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区、办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财政投资和以市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对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
使用等与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登封市审计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共有干部职工73人,在职干部职工51人,离退休23人。设有6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政审计科、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计算机网络审计科。股级二级机构2个: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59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28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9.95%;其他收入2.7万元,为保险公司转入的车辆赔偿款0.2万元和郑州市审计局拨付的工作经费2.5万元; 2016年收入决算比2016年预算收入498.18万元增加101.8万元,主要是:是人员经费和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59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93.17万元,占全部支出的99.55%;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93.17万元与年初预算498.18万元增加94.99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费支出55万元和人员经费支出17.66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593.17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6.8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登封市审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共3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7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辆公务车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平均每辆4.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了46.6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有:我局认真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纳入车改范围的公务用车已于2015年12月陆续封存,不再使用,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登封开展工作考察调研、交流等,共完成接待4批次,接待30人次。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使用,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7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车辆运行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增加了0.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2016年扶贫工作加强,公车使用增多。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使用,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审计局运行经费支出222.71万元,比2015年229.34万元基本持平.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专业名词解释
1、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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