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967/2017-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09 | 发布日期:2017-10-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10-11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概况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登封市公安局是登封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领导。部分乡镇、街道设派出所;派出所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状况,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开展侦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恐怖分子的破坏活动,严惩制造恐怖活动和恐怖气氛的不法分子;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依法打击和防范经济领域犯罪;负责全市禁毒工作和对卖淫嫖娼人员的收容教育工作;依法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特种行业、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登居住和旅游的有关事务;依法监督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协调全市武警、消防部队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基层治保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391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1.63万元,其他收入502.84万元,相比15年增长9.74%,主要是项目增多。
2016年度支出总计15272.44万元,相比15年增长20.73%,主要是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212.1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6.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393.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3824.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其他公安支出等。
2、科学技术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3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5、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等。
6、住房保障支出362.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登封市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88.0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21.99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接待398批次,7330人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6.0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用。
(四)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增减变化原因
相比2015年,2016年登封市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减少306.02万元,同比减少34.23%。其中2015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4.43万元,2016年相比减少9.98%;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9.64万元,2016年相比减少34.91%。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用车上交登封市公车治理办公室63辆,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公车改革制度,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23万元,比2015年288.41万元,增加6.18%,主是2016年度机关车改及人员经费增加
四、专业名词解释
1、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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