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无线数字通讯基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92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12发布日期:2017-10-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无线数字通讯基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44)号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就该单位无线数字通讯基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无线数字通讯基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44)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为:无线数字通讯基站系统采购(包括数字通讯集群基站,集群手持台,系统软件含调度功能,网管功能,全网录音功能,且为同一生产厂家生产和开发);建立一套能局部覆盖(园博园周边及北区建成区,大致区域:南至东海大道,北至护航路,西至京港澳高速,东至梁洲大道)的数字通信网,要求供应商能够自行协调符合采购人覆盖要求的基站建设地点;本系统产品须为民用400Mhz-470Mhz范围频段数字集群专网通信系统,要求集群基站,集群手持台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系统软件须具备调度功能网管功能及全网录音功能,软件必须是正版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预算价190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完备的技术服务能力以及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具有通信设备,通讯设备或通信产品等符合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政府采购同类项目的合同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网页版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发售;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社保中心出具2017年5月1日以来的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014年以来的政府采购同类项目合同的证明材料(网页版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

(4)经审计的企业2016年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凭证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

(5)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地或企业注册地;

(在报名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留原件,其余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的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提供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71-8619929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上午9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七、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等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8789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传  真:0371-6886598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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