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7-000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20 | 发布日期:2017-10-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荥阳市审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监督执行审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街道)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 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各乡镇(街道)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
(五)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按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十)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荥阳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荥政办〔2015〕61号)和荥阳市编办《关于荥阳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规范意见的通知》(荥编〔2012〕38号),内设办公室、法制科、信息化网络科、财政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农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7个职能科室。
(二)下属单位设置: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4个,荥阳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荥阳市审计举报中心、荥阳市内部审计指导中心、荥阳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荥阳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单位人员编制共74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工勤编制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15名,事业单位编制40名。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182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4.82万元,占全部收入的100%; 2016年收入决算比2016年预算收入1625.81万元增加199.01万元,主要是: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82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24.82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00%;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824.82万元与年初预算1625.81万元增加199.01万元,主要是由于增加了审计项目支出199.01万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867.37万元,占47.5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56万元;2、项目支出决算957.45万元,占52.47%,主要支出项目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费、专项审计费。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荥阳市审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共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3辆公务车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3.98万元,平均每辆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了50.4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有:我局认真开展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纳入车改范围的公务用车已于2015年12月陆续封存,不再使用,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同行来荥阳开展工作考察调研、交流等,共完成接待17批次,接待128人次。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审计局运行经费73.56万元,比2015年决算75.25万元减少1.69万元。主要原因有:审计机关购置支出有所减少。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专业名词解释
1、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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